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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August 17

拒絕「傻」笑︰兒童不宜

漢英對照新華字典被指少兒不宜

《出版之門》據《深圳晚報》2006-08-16消息報道:




由南方出版社出版的《新華字典》(漢英對照‧2003年版),被家長發現對漢字“雞”字的解釋“出位”,認為小孩繼續使用這本字典不太妥當。

據報道,小蓮(化名)今年10歲,馬上就要上小學四年級了。14日晚上,小蓮在翻看字典時無意中發現字典中對“雞”字的解釋有點“奇怪”,原來字典中對“雞”字的解釋一共有兩個。第一個是“家禽”,第二個是“妓女的貶稱”。其中,“妓女的貶稱”下還有更詳盡的表述。小蓮的媽媽看到解釋後大吃一驚,準備沒收它然後給孩子另換一本。據稱,這本字典是學校給學生統一訂的。在網上書店,這本字典的介紹文字有一句:“專為新世紀的中小學師生編寫,收錄大量新詞新語,富有時代氣息。”可是,這樣富有時代氣息的詞語卻讓家長頗為不安。這本字典和其他新華字典不同的地方就在於漢英對照,比如第227頁上“雞”的後邊有一個對照的英文單詞chicken。其後第一個解釋是:鳥綱雉科家禽,品種很多,喙短銳,有冠與肉髯,翅膀不發達,不能高飛,但腳健壯。公雞善啼,羽毛美艷。第二個解釋是:妓女的貶稱。有的地方叫“雞婆”,年紀小的叫“小雞仔”,老一點的叫“老雞婆”。

讓大人不安的地方還不只這個。字典中對“妓”字的解釋是這樣的:1.古代稱以歌舞為業的女子。2.以賣淫為生的人,女的叫“妓女”,也稱“雞”;男的叫男妓,也稱“鴨”。泰國的人妖也是妓的一種。家長表示不可思議,這樣的解釋“太過詳盡了,沒有必要”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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